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南方教育中心—火凤凰同学会
章程
一、 发起机构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南方教育中心自成立以来,先后与国内外的有关教育机构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南京、沈阳、成都)成功的举办了DBA、MBA、PH.D、心理咨询师、策划师等学位及职业资格培训工作,先后培养了几千名中高端学员。
这些学友经过不断地学习和自身的努力已成为众多领域的锋线人物,是当今时代众多中国企事业的佼佼者。已经形成一个成功者的群体,使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南方教育中心在国内成人继续教育业界脱颖而出、卓尔不凡。
在当今社会,如何充分利用中心学友形成的人际资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做到人脉广达,资源共享,已成为众多学友的普遍要求。为此,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南方教育中心作为发起方出面召集,以各班级为基础单位,成立“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南方教育中心火凤凰同学会”搭建一个跨地区跨校际的学习型人力资源大平台。
“为学友们服务。在学友们广泛交往的基础上,将同学会建设成为一个“信息交流、增长知识、激活思想、联络感情”的高层次平台。”即是同学会成立的宗旨。
二、 性质
直属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南方教育中心、属联谊性学习型组织。
三、 机构及组织形式
“南方教育中心火凤凰同学会”设会长、副会长、执行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在条件成熟的地区下设若干地区性分会。
理事会:“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南方教育中心火凤凰同学会”设理事会。会长、副会长、轮执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为当然理事会成员。
会长: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南方教育中心校长担任。
理事会秘书长、副会长及轮执会长、副秘书长由各班代表及热心学友以及办学机构的负责人担任。
轮执会长:为了方便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多方积极性,“同学会”在采用轮执会长制,每一届选两至三名副会长为当届轮执会长(任期一年、只可连任两届)。
组织形式:将以各专业班级为主,形成“同学会”的基本单位。
四、 入会条件
凡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南方教育中心和在与南方教育中心项目合作的机构中学习、培训过中高端课程的学员均为自然会员,交纳会费的则为注册会员。
五、 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及活动时间
(一) 内容
1、 举办专题讲座;
2、 学术交流;
3、 业务与商业资讯交流;
4、 感情交流(茶话会、主题沙龙、月度分区分班联谊郊游、年度跨区联谊、)。
(二) 活动方式
1、 以班级为单位活动;
2、 班级与班级双向交流;
3、 班级与班级大范围交流;
4、 校际交流。
5、 跨区域班校际交流。
(三) 活动时间
1、 不定期;2、每月;3、隔月;4、每季度。5、年度
六、 经费来源
自筹、会费、学员及社会赞助、AA制
七、 理事会秘书处及日常工作
理事会秘书处设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南方教育中心内。 “同学会”日常工作由理事会秘书处负责,设常务秘书一名。
八、 未尽事宜,逐步完善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南方教育中心
火凤凰同学会理事会